遺失聲明
宋裕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港灣街6號(hào)1單元302室的受理憑證(202105130151號(hào)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宋裕2021年5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