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王德和、王曉莉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國瑞路17號2單元904室的房屋他項權(quán)證(201612120085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聲明人:王德和、王曉莉2024年03月18日